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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第46条被删除

浏览量:386次   日期:2016/3/7 17:33:03

导读:据中国政府网3月1日消息,李克强总理2月6日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。《决定》第15项:删去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。删去的内容是什么呢?

截图自国务院APP

据中国政府网3月1日消息,李克强总理2月6日签署第666号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。该《决定》的第15项:删去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。被删去的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呢?


第四十六条 原料血浆的采集、供应和血液制品的价格标准和价格管理办法,由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。

删去这一与管理脱节的条款,让我既喜且忧。喜的是,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不是被遗忘的角落。忧的是,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与管理脱节的地方何止一处?此次修改之后,不知道猴年马月,不是,猴年马月就快到了,应该说不知啥时候才能对该《条例》进行再次修改。

无论如何,颁布执行20年来只字未改动过的《血液制品管理条例》终于被动了,一下子删去了一整条,这让我们看到了新的曙光。